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酿酒二厂蒸馏设备改造项目 二次采购公告
时间:2023-05-30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酿酒二厂蒸馏设备改造项目

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酿酒二厂蒸馏设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CFDAHW2305010147

一、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酿酒二厂蒸馏设备改造项目进行竞争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单位参加谈判。

二、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2)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一:采购并安装5台风式冷凝器,对汾六、汾十二冷凝器进行更换;

标段二:采购并安装4个甑桶,对汾五、汾六、汾八甑桶进行改造,改造汾八排盖2个,排盖机1个。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工期:停产期间,1个月

4)质保期:1年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

2)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530日至2023年 6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④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网页查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记录的网页查询;⑤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谈判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汾酒官方网站(https://www.fenjiu.com.cn)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镇汾酒厂

联系人:任女士   张先生

 话:0358-7329956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系人:孙小梅、李静、兰亚珍、李新民、李庆红

 话:0351-77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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