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档案馆及招待所修缮 邀请招标二次公告
时间:2023-05-31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档案馆及招待所修缮

邀请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名称: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档案馆及招待所修缮

项目编号:ZCFDAGC2305010082

 

一、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档案馆及招待所修缮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参与投标。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工程内容为档案馆及招待所修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内容与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工期:80

4、质保期:满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5月31日至20236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④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⑤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具备为准);⑦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网页查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记录的网页查询。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镇汾酒厂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358-732994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人:孙小梅、李静、兰亚珍、李新民、李庆红

联系电话:0351-77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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